
招聘9人8个岗位
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金200亿元,是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连续6年获国内AAA信用评级,累计筹资1092亿元,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性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地方重大项目和国企提供了资金支持,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服务全市重大战略的同时,公司也培育形成了投融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基金运作、产业投资、综合安保、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重庆发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简介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一批忠诚、担当、创新、专业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员工9人,其中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2人,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1人,第二纪检监察室1人,资产管理和业务协同部1人,基础设施投资部1人,战略规划部1人,数字化部1人,重发置业公司数智创新部1人。
二、选聘条件和范围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或职业操守。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与岗位相关的高级职称或取得两个及以上高等级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在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25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25年3月21日前取得。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不纳入公司招聘范围
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受到过党纪处分的人员。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应岗位的人员。
按公司任职(岗位)回避相关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其他不适宜的人员。
3.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校园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可登录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dic.com/)、微信公众号“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官方平台查看招聘相关信息。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17:00止。
报名渠道:http://wlexam.com:26678/cf2025。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在校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0:1的,可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若调剂后,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3.笔试环节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4.面试环节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分两轮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每一轮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6:1的比例,确定第一轮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低于6:1的岗位,可面向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在笔试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招聘岗位使用的是同一套试卷)的岗位之间进行。若调剂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递补。6.背景调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因背景调查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调剂或取消该岗位,递补或调剂时应当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进行。7.党委会审定公司本部拟录用人员报公司党委会审定,下属企业拟录用人员由下属企业党组织审定。8.入职按照校方就业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向其发放《录用通知书》。报到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因个人原因放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等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及意向工作单位等因素,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调剂或取消该岗位,递补或调剂时应当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报名人员不能完全满足岗位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3.未尽事宜,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23-67349245),张老师(023-6321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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