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25人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 -2025年3月16日
工作地点
重庆璧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璧山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满足璧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璧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璧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璧山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称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灭火救援员20名、车辆驾驶员5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璧山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
4、一般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A1、A2或B2车辆经验;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