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中医药学院教育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基金会日常报销审核,按时完成会计凭证的录入、整理和归档工作;
2.定期向上级汇报财务状况,提供必要的财务分析数据;
3.负责教育基金会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协助项目组完成项目立项、执行并追踪管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工作态度严谨及严格的保密意识;此外,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应对工作压力;对数字具备较强的敏感性,并拥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专业背景需为财务、会计或相关领域。
3.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熟悉国内的经济法律法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基金会管理条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等),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3235226922@qq.com,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基金会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基金会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综合考核。
(三)组织综合考核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超过8:1的,应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若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若只有1名,其综合考核得分需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基金会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基金会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重庆中医药学院“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基金会将安排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参照《重庆中医药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并发放工资待遇福利。
五、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是选拔人才的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基金会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65880025
联系地址:重庆中医药学院计划财务处(办公楼F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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