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北碚区人民法院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政审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
1、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政治表现好,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长生优先。
3、年龄在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在1.75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人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宜在司法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31日
2.网上报名: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点击此处报名。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待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于指定时间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北碚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体检
在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由北碚区人民法院组织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驻到北碚区法院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
四、薪酬待遇
按照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现有派遣制人员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招聘过程中各程序的开展时间为暂定时间,如遇其他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考生,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及时关注。
2.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n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