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聘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州卫发〔2021〕3号)有关规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师1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业务实用型人才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幼师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身高:157cm及以上;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专业:学前教育(幼师);
5.资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其他:担任幼儿园中层及以上职务者、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指导奖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其他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组织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00—2024年10月24日10:00
2.地点:开州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行政楼2楼),咨询电话:81751601;赵老师祁老师
3.资格审查
报名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招聘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需在“学信网”上查验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1份)。
(二)理论考试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等相关内容;
3.考试要求: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仅开展面试。理论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面试人选;
4.考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及地点:QQ群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及沟通能力等;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理论考试*60%+面试*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享受本院规定的生活补助费用,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伪造、隐瞒及身体原因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聘用。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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