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万州人社发〔2023〕44号文件要求,结合甘宁镇实际工作需求,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协管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脱贫户家庭中未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需登记失业满3个月)。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甘宁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增减页、本人页)中国农业银行卡及其他证明材料(脱贫户人员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流程开展,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开展岗位适应能力筛选,择优录用,对拟招录对象开展人员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务协议。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录人员劳务协议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用人单位统一为拟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5、非全日制公益岗位待遇以岗位补贴方式发放,每月补贴金额为1155元。
六、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附件:甘宁镇2024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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