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31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二十条措施》有关要求,经研究,重庆市九龙坡区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计31名,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区县级及以下(不含九龙坡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区县级部门(不含九龙坡区)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遴选后须承诺在九龙坡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2024年9月25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且取得与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如对《职位表》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023)68789178咨询。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在报名前由报名人员向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单位不对报名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在遴选过程中,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8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进入),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选择“重庆市九龙坡区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报名人员要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为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9月29日14: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可于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名人员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职位,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1月4日11:00后,登录遴选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8日,具体时间为每日9:00至17:30,审查地点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准考证。
2.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
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重庆市九龙坡区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材料、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份,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份。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包括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若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选。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面试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指标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综合知识测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体检
遴选职位设置体检的,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要求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jlp.gov.cn/)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878917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028705
(时间:2024.9.25--9.28,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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