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前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6人公告
兴安盟科右前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6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6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13 09:00-2025/6/26 17:00
评估方式
笔试评估+面试评估

  根据《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参照《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一)引才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科右前旗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6人。


  (二)引进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科右前旗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岗位要求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国(境)外院校(需教育部认证);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专升硕),有具体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4.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放宽至45周岁),部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放宽条件的,以《计划表》中放宽的年龄为准;


  5.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体现的专业须与《计划表》要求的专业一致,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学历和专业层次要与招考条件一一对应,不得交叉使用。


  6.本公告涉及年龄计算及相应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前(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兴安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定向培养生原则上不得报名,但是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且非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培养生可以报名;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政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各岗位报考条件如在《计划表》中无特殊说明,均以公告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才公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线下评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通过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yqq.gov.cn/)发布相关引才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向《计划表》中报名岗位对应邮箱申请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3日09:00至2025年6月26日17:00,逾期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版)》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5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特别提醒: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


  (4)报名咨询: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报名人员可通过《计划表》中对应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并制成压缩包发送到报名岗位对应邮箱:


  (1)填写完成的《科右前旗2025年“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资格复审、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和预计毕业时间证明,以及相关证书预取得时间说明。


  ③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参考附件3,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参考附件3,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岗位报名需要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内“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须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事项。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向报名邮箱发送。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准确畅通,出现错填、无法接通后果自负。


  4.特别提醒报名人员:


  (1)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邮箱下载报名信息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应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通过,并回复“资格初审通过”字样邮件;不符合条件的回复“资格初审不通过”字样邮件并简要说明理由;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回复“提交信息不全”字样邮件并简要说明理由,要求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计划表》中涉及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后附咨询电话。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发送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3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7:00。6月26日17:01至6月27日17:00不接受报名,允许应聘人员继续完善报名岗位所需材料,期间不允许再报名其他岗位,逾期仍未审核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5.按照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2:1设置开考比例(医疗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结束后比例未达到要求,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对于取消的岗位,应于资格初审结束后2日内向已报名的考生传达取消通知,并允许其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7月3日,上午09:00—11:30,15:00—17:30,地点定于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大楼501会议室。


  2.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及审查工作人员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本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彩印)。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版彩照1张、2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和相关证书预取得时间说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参考附件3,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参考附件3,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用于资格初审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审查的重要依据;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4)资格复审结束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导致岗位开考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对于取消的岗位,应于资格复审的次日上午向已报名的考生传达取消通知,并允许其在当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全程参加本次引进人才设置的各项环节,后续环节缺考或主动放弃的,则取消该人员应聘资格,同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资格审查结果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评估程序。


  (四)评估


  评估工作按照笔试评估+面试评估逐项开展。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评估。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为100分。


  (2)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3)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3:1比例的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评估。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为100分。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即:应聘人员所在同试题、同考官组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评估总成绩。


  (1)评估总成绩计分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评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依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则通过加试一道面试题确定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


  (2)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应聘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具体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含评估总成绩)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修订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重点考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配合考察组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日。未经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应聘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应聘人员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4.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引进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的。


  (2)拟引进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的(以组织人事部门下发正式录用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具备专业技术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本次引才工作笔试、面试等评估环节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信岗位解析等课程内容,切勿上当受骗。


  5.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82-839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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