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6名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6名简章
招警信息

招聘206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5/19 09:00-2025/05/21 17:00
缴费时间
2025/05/26 17:00前
准考证打印
2025/06/04 09:00-2025/06/08 09:30
笔试时间
2025/06/08 09:00-2025/06/08 11: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留置看护勤务辅警206名。工作地点在呼和浩特市,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9年5月19日(不含)至2007年5月19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简章》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生源;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5月19日(不含)之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公务员(含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1.现役军人;
      12.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7:00。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应聘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者在填写简历时, 须完整填写从大专(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及时修改。
      6.应聘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2日17:00。
      2.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应聘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主要以考生填报信息为依据,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对所填信息进一步核实为准。
      (三)报名确认
      1.应聘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70元(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者交费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3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或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减免的费用在2025年7月25日后,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应聘者交费的银行卡。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5年5月19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下同)。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交费结束后,交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数,将调剂至“业务岗位1”,满足“业务岗位1”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5月26日9:00至12:00提交报名申请,招聘单位将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截止于5月26日16:00,交费截止于5月26日17:00。因改报不符合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6月4日9:00至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科,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
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8日9:00至11:00《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及其他11个盟行署、市政府所在地均设置考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公安厅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
      五、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者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薄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htti.com.cn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8.“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者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提示: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者,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同时须体能测评合格)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面试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量的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提前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如遇极特殊情况,由内蒙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还需要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3.被考察人员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经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应聘者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
      2.应聘者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四)培训
      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安厅留置看护总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培训后正式上岗。
      十、成绩有效期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考试成绩保留1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人员空缺,可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仍有人员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岗位,视情组织补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分数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可按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
      十一、薪酬待遇和员额
      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保持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应聘者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在此,提醒应聘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特别提示:
      为避免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请广大应聘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应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辅警招聘各项工作环节中,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项。
      本《简章》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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