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将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5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10人,具体岗位见《2025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8日(不含)至2007年3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3月8日(不含)之前。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登录报名系统。应聘人员登录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后,选择“2025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8日9:00至3月15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8日9:00至3月15日20:00。
2.实名认证注册。通过实名认证系统进行报名注册登录,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报名资料。
(二)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2025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
2.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总分1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
3.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9:00-11:30《综合能力测验》
4.笔试地点:设在内蒙古乌海市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5.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预计2025年4月上旬通过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验》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综合能力测验》成绩后加0.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8.应聘人员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1.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或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通过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公告。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2.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相关事项者,责任自负。
3.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均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3-2616801
咨询时间:3月8日至3月15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告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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