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1日 -2025年2月28日
报名地点
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社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号),结合我县各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申请,现有公益性岗位数量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现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岗位:办公辅助人员。


工作地点: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具体办公地点。


工作内容:主要以资料收集、数据录入、整理档案为主,其它工作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工作待遇:工资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招聘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沟通能力强,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能胜任本职工作。会使用办公软件,能坐大厅工作,正常上下班。


以下人员不能申请公益性岗位:


1、正在享受“4555”社保补贴救助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已经享受过和正在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3、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交通等部门有登记、注册信息的人员。


4、企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有就业信息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法违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人员。


其它情况说明:


1.办公辅助人员须经计算机实操考试按成绩由高到低录用。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上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公益性岗历年来执行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


3.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地点、制定岗位职责,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岗位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必须本人上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故不上岗或由别人顶岗、替岗,一经发现给予除名,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取消用人单位用人资格,并报送纪检、司法部门追究用人单位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到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社区报名。


5.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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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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