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9人公告
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9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9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4/22 -2025/5/20
报名地点
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9人。


02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初次聘用年龄满18周岁不得大于2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有其他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03


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战勤保障、接处警和消防车辆驾驶等工作,从事过消防工作、退役士兵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04


招聘程序


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0日。


地点: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朝阳市燕都新区燕都大街119号


联系人:程萌、刘洋


电话:0421-2635036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承诺书、近12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及同等学历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核程序


1.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单科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体测标准见附件。其中,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现场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具体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单边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路面驾驶。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心理测试


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包含培训阶段的时间),试用期满,支队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05


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由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招聘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支队决定是否续签;


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用工形式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接续工作;


支队负责对招聘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支队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录用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06


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工作4天休息2天,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07


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分别按照400元/月、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作实绩考核奖;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的,自下年度开始,每月增发工资400元,工作满5年,其中有3年被评为“优秀”的,自下年度开始,每月增发工资400元(同类增资情况每人不重复享受);授予三等功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自下年度开始,每月增发工资200元;


录用人员享受“六险二金”,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基金,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意外伤害险和互助保障基金由单位负责缴纳(不在个人基本工资中扣除);


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


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


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


08


注意事项


此次招聘由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心理测试等,取消录用资格。


09


政策解释


本招聘信息由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程萌、刘洋


咨询电话:0421-263503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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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wlOa


原标题: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9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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