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铁岭县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的通知
铁岭市铁岭县公开遴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的通知
公务员招考信息

招聘15人1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27 08:30-2025/10/29 16:3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铁岭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铁市人社发〔2019〕102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13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遴选面向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铁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遴选范围。遴选人员确定后不改变其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试用期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大专及以上;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内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资格审查)


  遴选报名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岗位并填写《2025年铁岭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信息,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个遴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2时,将取消或者削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主楼742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铁岭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供《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籍材料;


  3.事业单位聘用审核表(或能证明在编身份的正式文件)、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现单位公章);


  4.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人员身份、在编在岗情况、经费来源形式、同意报考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按遴选岗位名额不高于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遴选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察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遴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因遴选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在遴选单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相应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或十级管理岗位(十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用人单位,按照其原岗位等级和待遇安置。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考试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遴选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遴选通知未尽事宜由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考试考核办024-7883350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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