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经请示区委同意,弓长岭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写作、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需具有弓长岭区户籍或弓长岭区常住人口(在弓长岭区有住房,房屋产权证中房屋所有人为考生本人或为考生配偶、父母、配偶父母)。考生户口及房屋产权证需在2024年7月1日前转入和取得。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相关证件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处分期和影响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和其他国家考试中被任何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纹身的(全身任何部位);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本职工作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如考生有上述情形,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立即依规处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弓长岭区行政审批中心(财税大厦)7楼709房间
4.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复印打印材料全部用A4纸)
①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②报名登记表1份;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
④居民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地址不同,以户口本上地址为准。
⑤本区住房证明,房屋所有人为考生本人或为考生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如非本人房产证原件,需提供结婚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另加复印件1份;
⑥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同时,考生需提供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
⑦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
⑧属于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服役期间取得荣誉的,须提供立功证书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
⑨属于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革命烈士子女的,须提供烈士证明原件,另加复印件1份。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1.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及社区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加分条件:①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中级、初级证书者,笔试成绩分别加6分、4分和2分。同时持有高级、中级、初级证书者按最高等级证书加分;
②持有《退役证》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
③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革命烈士子女,加5分。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出名次。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联审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修养、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核通过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统一培训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直接录用为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内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工作懈怠现象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服务年限
被正式录取的社区工作者需服从岗位需求调配,在社区的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不允许申请调动,区委社会工作部和街道社区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工资待遇
被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待遇按弓长岭区现有社区工作者补贴标准执行,每月3550元(含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四险中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待遇按80%发放,保险正常缴纳。试用期满评定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分别补贴100元、200元、5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考试实行承诺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应聘始终。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在整个招聘期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考规定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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