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公开选调教师公告-辽宁-葫芦岛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建昌县-建昌县教育局

2026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26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20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08:30-2026/8/7 16:00

为进一步优化建昌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在外优秀教师返乡任教,经研究决定,制定“归雁计划”,拟为葫芦岛市建昌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调20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建昌县户籍并在建昌县县域外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制内在岗教师。

2.非建昌县户籍,但配偶或父母一方具有建昌县户籍,且在建昌县县域外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制内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8月3日至2008年8月3日(含);

4.通过全日制教育形式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考核、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进入编制内方式须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相关规定;

7.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分期已满仍影响聘任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7)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建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

(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学科须为岗位信息表中“具体岗位”中学校已开设的学科,具体情况报名审核时确认。

建昌县教育局、人社局依照公告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建昌县人社局8楼东侧小会议室

2.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2026年建昌县教育系统“归雁计划”选调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正面蓝底证件照3张,报名表粘一张,另外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6)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考核复印件、师德师风考核复印件或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7)本人签字的《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时需在手写签名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8)《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9)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户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1.考核形式:暂定“微型课”的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若某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过于集中,超过当日面试荷载量,则该岗位需先进行初试,初试考核形式待定。

2.面试内容:见后期公告。

3.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岗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及内容另行决定。

(五)选岗及考察

本次选调采取选岗的方式确定工作单位,由建昌县教育局组织选岗,各岗位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工作单位(岗位信息表中“具体岗位”只有一所学校的无需选岗)。如成绩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选岗结束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建昌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anch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调转入编及工资等手续;所在单位应在办理调转入编后5天内通知选调人员报到,选调人员应在单位通知后10天内到岗上班。

本次选调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交流。

(七)职称聘用

到岗后职称聘用视录取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情况而定,其他职称问题根据职称聘任相关文件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并记入建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考生从报名至到岗前,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通知联络;考生应把本人联系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选调期间,考生如不按所发公告完成规定选调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建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6.若因录用与原单位发生纠纷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建昌县人社局:0429-7111069

建昌县教育局:0429-7993059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职位表.xls


公众号:辽宁粉笔
辽宁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