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师进修学院研训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公开遴选研训教师公告。
一、遴选范围
辽宁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普通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教师和各级教师进修院校研训教师。
二、遴选岗位
中职数学1名,中职语文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体育1名,小学数学1名,综合实践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热爱研训工作,有较强的教研、培训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因违规违纪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等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等处罚的,在受处分或处罚期间的人员;曾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处理的人员,均不在遴选范围内。
(二)岗位条件
1.资格要求。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及以上(指在编在职时间,按年减年计算)本学科教学、"教学+研训"累计或研训工作经历,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毕业年级的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对现任研训教师不做要求)。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以下荣誉或称号至少一项: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含名校长、名班主任),市级及以上学科教研核心团队、学科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站成员。
4.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中职语文、中职数学”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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