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5人公告
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5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8 09:00-2025/11/21 16:00

为进一步加强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充实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切实提升专职应急救援力量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抚顺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抚政办〔2025〕10号),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分类使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02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均为男性。其中,战斗员岗位3名,驾驶员岗位2名。负责灭火救援相关职责工作。


战斗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主要负责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具体包括灭火战斗、社会救助、抢险救援等任务。


驾驶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主要承担消防车辆驾驶工作,同时辅助开展日常灭火及抢险救援相关任务。


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且持准驾A1、A2驾驶证2年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不宜超过35周岁,驾驶员岗位一般不宜超过4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03


招聘条件


政治条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消防员招录的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审查标准),对祖国和社会主义满怀忠诚,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服从准军事化管理,不存在违法违纪记录。


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四)具备高中(包括中专、职高等)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五)应聘驾驶员岗位,应持有地方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年,且通过驾驶技能考试;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外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视力4.6及以上。无重度平跖足现象。


04


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者不受户籍限制,常住抚顺市者优先,一经录用需服从消防救援大队整体工作调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等尚未结案的;


(5)直系亲属有危害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


(7)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05


薪资待遇


1.按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战斗员岗位工资约3500元/月,驾驶员岗位工资约3900元/月,其中社会保险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试用期2个月,战斗员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驾驶员试用期为3100元/月,其中社会保险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


2.对于表现优秀、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员,可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


3.工作机制: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每月带薪休息8—10天,无年假,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06


招录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重点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及高级技工证书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若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本人责任。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1日,工作日期间每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张站长,联系电话:18340370220(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3.现场报名所需提供个人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录取,一经报名个人材料不予返还)


(1)填写完整的《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知情书》原件(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收到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一份(高中学历不需要提供);


(5)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2123违章查询截图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8)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9)个人征信报告;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进行报名的,不予接受现场报名。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材料虚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待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07


考核测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最终成绩,体能测试三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入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和面试环节。若达标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招录人数,招考办将结合用人需求和考试成绩决定补录人数。


1.体能测试


招考办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的模式进行,每名考生四项考核科目,分别为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总成绩最高为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详见附件4)、运动服和运动鞋;


(4)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请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提前自行热身,因个人热身不充足而导致拉伤或其他运动损伤,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5)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参测资格:1)冒名顶替;2)证照不符的;3)不遵守考场纪律,经工作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


2.岗位适应性测试


(1)岗位适应性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详见《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5);


(3)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测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08


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检测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取得的成绩在微信报考群通知考生,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全程保持电话畅通。


09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运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10


体检体测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考办统一组织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专职招考办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立即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初检时体检医院已现场进行复检并经个人确认的项目不得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现场复检结论为准。个人申请复检产生的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


11


政审考察


招考办将统一通过公安机关对拟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全面了解拟考察人员的守法情况,同时进行个人征信核查,由其本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对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和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的岗位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表详见附件6)


12


公示


考生在通过考核、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后,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3


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相关部门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大队决定是否续签。此后工作期间,每年开展一次专业素能考核及体能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连续两次考核不通过人员视为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服从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予以辞退。


14


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5


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抚顺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自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和承诺书,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心理健康检测、政审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16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望花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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