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1 08:30-2026/4/30 16: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履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使命,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教师。


本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4名,主要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等工作,选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能够独立并熟练履行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同时符合《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


4.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经历和2项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成果,教学科研经历、成果等佐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不受职称证、教学科研经历和教学科研成果的限制,但须符合年龄、政治面貌、专业要求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作者身份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②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作者身份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③作为主要参与人申报过2项及以上国家或省部级课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目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按规定不得报考或应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含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聘信息在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发布。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8:30—2026年4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指定报考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报考邮箱:jpxqdx2026@163.com。


3.报名材料:材料①-⑨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材料⑩提交电子版表格,所有材料按顺序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整理为压缩包上传邮箱,命名为“姓名+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专职教师”。


①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件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


④博士、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人硕士毕业论文及知网、万方的检索证明;


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⑥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经历佐证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体现教学科研经历的证明;


⑦2项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教学比赛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或其他能够体现教学科研成果的证明;


⑧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⑨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作者身份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者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作者身份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申报过2项及以上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及知网、万方的检索证明;科研课题需提供课题结项证书);


⑩金普新区党工委党校公开选聘信息汇总表(附件3)。


4.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上传的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将影响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审核结果用人单位以电话形式反馈至应聘者本人。


面试信息在金普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


面试采用试讲+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等。包括个人陈述,介绍应聘动机、来校打算、学科优势情况等;课程试讲,重点考核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答辩,考生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素养等回答考官的问题。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六)考察体检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按照发布公告的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如符合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金普新区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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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选聘面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面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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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中的相关网站,及时了解发布的信息,确保整个选聘过程联系方式通畅,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选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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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于工作日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8900972058、18900972005,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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