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8个岗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本改办发〔2019〕1号)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经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意,核定16名财政全部补助人员编制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我市市直、两县事业单位(含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在编在岗且聘用到管理岗或专技岗人员。其中,市医保中心(岗位编号202601—202604)限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本溪县分中心(岗位编号202605—202606)限本溪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桓仁县分中心(岗位编号202607—202608)限桓仁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公开选调后身份为财政全部补助。原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选调后参公身份继续保留。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稽查部工作人员”岗位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七)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1个、管理岗位15个,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选调方式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岗位将在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nbxybzx.cn/)和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