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优化集团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健全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体系,激发企业经营发展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丹东市水务集团职业经理人(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子公司职业经理人3名。本次招聘由集团党委、董事会统一领导,集团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拟定选聘方案,子公司执行董事依法行使选聘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丹东新康船业有限公司经理1名
2.丹东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1名
3.丹东市水利经营销售有限公司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及能力要求
(一)丹东新康船业有限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战略经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持公司生产、经营、行政全部日常工作,主导商务洽谈、客户开发、合作方遴选,管控合作经营风险,拓宽营收渠道;管控财务风险,统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公司人事团队,提名中层管理人员;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向集团报告经营、财务、重大事项;妥善处置经营纠纷、法律诉讼、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专项能力要求:精通船舶建造、维修行业政策、生产技术与市场行情;具备船舶企业经营、生产管控、市场拓展成熟成功案例;具备船舶行业项目成本核算、安全生产管理、客户资源开发能力。
(二)丹东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战略经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管理工程运营与外部资源对接;主导工程招投标、商务合作、项目并购,严控项目经营风险;管控财务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负责人事管理,聘任、管理项目部及各部门中层人员;落实党建、廉政及社会责任;定期向公司董事、集团汇报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化解工程欠款、施工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集团、主管部门交办其他任务。
专项能力要求:精通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工程成本管控;熟悉水务行业政策、工程建设标准;具备工程类企业经营管理、项目落地、政企对接实操经验。
(三)丹东市水利经营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战略经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场运营与外部资源对接;管理财务风险与国有资产,保障国有物资、资金安全;管理公司人事团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洁从业、内控监督;保障集团内部物资稳定供应,配合完成水利配套民生项目物资保障任务;定期上报经营数据;完成集团及交办工作。
专业能力要求:熟悉水利物资、建材商贸、供应链仓储运营;掌握物资采购、批发销售、客户运维、成本管控全流程;具备商贸企业营收增长、渠道拓展实战业绩。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学历专业、年龄、从业经验要求,存在禁止报考情形的不得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纪国法,恪守国企从业纪律,廉洁诚信,无失信、不良从业记录。
2.具备强烈市场开拓意识、战略决策能力、风险合规意识,熟悉现代企业治理、国资监管政策、行业法律法规,具备统筹管理、商务协调、复杂矛盾处置能力。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高强度经营管理工作,自愿接受招聘方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4.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经营失职记录。
(二)学历、专业、年龄、从业硬性要求
1.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工程造价;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3.年龄:5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行业稀缺专业管理人才可适度放宽;
4.工作经验:累计10年及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其中5年及以上同行业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岗位经验;有国企投融资、资产运营、大项目管理、风控管理负责人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含影响期)内人员;
4.与原单位存在有效竞业限制协议且未取得原单位书面同意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招聘考试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任职期间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0万元及以上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行业从业黑名单人员;
8.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廉洁违纪记录人员;
9.《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集团制度规定不得担任国企高管的其他人员。
四、选聘程序
1.本次招聘全程执行: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考察与背景调查→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统一线上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全部材料扫描件发送至760520185@QQ.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XX公司经理+姓名+联系电话。
2.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个人完整简历(含任职履历、主导项目、经营业绩、获奖证明);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职业资格、行业资质证书;
(5)任职文件、单位出具管理年限证明、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6)无违法违纪、无失信、无竞业限制书面承诺书(打印、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近期免冠证件照。
(9)招聘报名表(打印、签字后扫描为PDF文件)。
3.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不做限制,达到面试人员比例一周内即开始综合考评环节,用人单位认为考评人选符合岗位需求,通过公示拟任人选方式,终止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发布公告1周后开始;
(3)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放综合考评通知,明确考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原件。
4.资格审查规则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试用期及整个任期,任何阶段发现材料造假、隐瞒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2)材料不全、逾期提交、无法核验原件的,直接判定资格不合格;
(3)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弄虚作假、舞弊人员永久纳入集团失信名单。
(二)综合考评
1.考评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评人选比例达到1:2比例开启考评;达不到1:2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综合考评采取履历评估、专业能力面试、业绩成果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与岗位匹配度,按照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考察人选;若岗位有应聘者主动放弃考评机会,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同进入下一个环节。
3.本次考评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大纲,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各类辅导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察与背景调查
考察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学历、职业资格、资质证书、社会负面记录、个人信用、工作履历及工作表现。同步开展背景调查,核实任职经历真实性、离职原因、竞业限制、廉洁从业等情况。对考察或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经集团党委、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送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实名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成绩依次递补;线索暂无法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查完毕后作出聘用决定。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子公司执行董事作出聘任决定,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三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保密廉洁从业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部签约资料报集团党委、董事会备案。首次聘任设置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关系及劳动合同。
(一)薪酬待遇
薪资结构按《丹东市水务集团职业经理人(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具体标准面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制度,对因履职不当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绩效薪酬并止付未支付部分。
(二)工作地点:丹东市
(三)业绩目标与考核机制
1.年度目标与任期目标在责任书中约定。业绩指标结合集团考核要求、子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对标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设定,涵盖经营效益、改革发展、风险管控、安全生产等核心维度。
2.实行年度+任期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关联薪酬、续聘、退出;
(四)退出管理
聘期内出现考核不达标、履职不胜任、严重违纪违法、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健康原因无法履职、协商一致、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形的,按聘任协议约定及集团制度规定解除聘任关系。聘任关系解除时,劳动合同同步解除,所兼任的党内职务一并免除;离职后须履行竞业限制、保密义务,具体按聘任协议约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集团纪委全程监督,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子公司执行董事履行日常经营监督职责,集团审计部门按规定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选聘领导小组成员、考评专家、工作人员有亲属参与本次应聘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三)强化应聘人员诚信管理,存在替考、隐瞒信息、伪造材料等违纪行为,永久记入集团应聘诚信档案,取消全部应聘资格。
(四)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泄露考题、打分不公等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五)招聘各环节全程留存资料备查。
七、咨询及举报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315663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纪检举报电话:0415-3135675
八、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水务集团职业经理人(高管)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工作地点均为丹东市内对应子公司经营场地。
(三)本招聘简章由丹东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