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辽宁社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我院计划公开招聘8名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情况详见《辽宁社会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强科研与决策咨询能力。
(五)博士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博士流动站出站人才原则上应为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于2026当年且在7月31日前出站人员。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后,若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学习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处理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