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等高校2026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往年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且硕士研究生于2026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lncc.edu.cn)、所招聘院校就业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