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2个岗位
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鲅鱼圈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7人(其中灭火岗位6人、通讯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
(三)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五)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辽宁户籍或辽宁常住人口;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一)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调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营口市鲅鱼圈区消防救援大队(山海大道中段)
四、薪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1个月,培训合格后每月工资为40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录用人员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人身意外等保险并缴纳公积金,在岗工作期间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重大节假日、重要演练及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每周享受1天休息(入职满1年享受带薪休假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