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人17个岗位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第二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省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辽宁省气象局下辖14个市气象局,其中1个副省级市、1个计划单列市和12个地市级气象局,54个县级气象局。辽宁省气象局设10个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第二批次)》(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根据《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6年版)》(附件2)认定。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范围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有关人员)。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