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5个岗位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于1988年,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是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片区核心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承载区,拥有东北大学等高等院校13所,汇聚以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为代表的科研机构和各类创新平台430家,培育新松、东软、拓荆等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型企业8000余家。高新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三大主导产业,构建了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为加快推进沈阳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聚焦做好“高”与“新”两篇文章,优化人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吸引优秀干部参与开发区发展,沈阳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员额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计划选聘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个、内设机构副职岗位6个、职员岗位12个,共19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良好。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具备以下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副处级(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任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在省属企业及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属企业任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其他省辖市市属企业任管理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在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任相当职务以上的;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任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1980年1月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