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人14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计划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应届毕业生81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6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含2024届、2025届择业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9所学校81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81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聘用后,由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
三、招聘对象
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并通过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最迟在报到时提供(无法提供者,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人员;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