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辽宁省《关于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校内外招聘若干名专职组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学校党委决策部署。
2.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党性修养良好,作风优良,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3.热爱党的事业,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和群众工作能力。在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4.中共党员,根据有关要求,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以上党龄,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须具有1年以上党龄(即2025年7月前转为正式党员),具有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经历的优先考虑。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其中,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入职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鼓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报名,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职责
1.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对党员发展流程及材料进行指导审查,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党员档案管理和审核、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数据信息统计、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
3.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协助所在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一融双高”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党支部做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