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8人5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绥中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绥中县初中、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现就绥中县赴高等院校面向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生招聘98名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98名。
具体岗位信息见《2025年葫芦岛市绥中县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鞍山师范学院等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外高等师范院校的2026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生。
对于2024年、2025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且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在提供毕业学校或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研究生阶段学历专业要求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具有相应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