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2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均为男性),其中战斗员岗位14人,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驾驶员岗位6人,承担灭火救援车辆驾驶工作。
工作地点:中固镇政府专职消防站、松山镇政府专职消防站、莲花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02
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辖区灭火、抢险救援执勤任务和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综合救援任务,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两班倒休制度,平均每月工作天数为15天,重大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需要24小时执勤。
03
薪金待遇
(一)战斗员每月总工资4180元(含五险),进卡工资2770元;驾驶员每月总工资4700元(含五险),进卡工资3200元,消防用人单位提供集体食宿。试用期工资按岗位最低档基本工资发放,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正式薪资发放。(试用期为培训期,时间为1个月)
(二)保险购买。按照《铁岭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满三年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培训和工作期间的食宿、制式服装、被装。
(四)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
04
工作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队伍。
(三)驾驶员岗位18周岁-35周岁,驾龄2年以上;战斗员18周岁-25周岁。
(四)要求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优先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有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本人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三)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有吸食毒品历史或精神疾病历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05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1.8月20日至8月31日。
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
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原市东城街130号丙)。
3.报名材料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无犯罪证明记录(原件并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7)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3张。
(二)录用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1000米跑、百米负重、俯卧撑。驾驶员还需按照B2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开展实操考核,实操考试不达标的予以淘汰。
2.面试和政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体测成绩高者优先。政审由聘用单位统一核实,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3.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入职前需进行体检环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疾病、血液疾病等不适合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封闭培训,待体能、技能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至工作岗位,培训时间1个月。
(四)人员补聘
人员补聘。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进行补聘。
(五)签订合同
与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2年。聘用期满,经双方认可并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3841045609华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