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4日 -2025年3月6日 17:00

  辽宁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系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辽宁省供销社”)全资企业,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6300万元,承担着全省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仓储、调剂、供应的社会责任,肩负着国家及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年销售量约占全省化肥需求总量的30%。公司现有分支机构10余家,是辽宁农资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对辽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资行业的稳定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以合兴业”的经营理念,秉持服务“三农”原则,重信用,守承诺,荣获全国供销系统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农资流通典范企业、高质量发展典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东北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辽宁省供销社和辽宁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农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业务聚焦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从事农资经营、支农服务等业务。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辽宁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东北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勤勉敬业;


  4.热爱“三农”和供销合作事业,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具有奉献精神;


  5.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辽宁省供销社、辽宁省国资委等官方网站以及大街人才发展中心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6日17: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录辽宁省供销社官方网站、辽宁省国资委官方网站或大街人才发展中心公众号,按要求填报《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将下述报名相关材料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①《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


  ②《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签字版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开具证明,要求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成为预备党员日期及转正日期,并加盖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公章);


  ⑤符合招聘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清单,需有印章);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⑦符合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以上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zhaopin_lnhf@163.com。发送完成后请拨打项目组联系电话024-88329193,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初步筛选。如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初步筛选,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候选人的面试表达能力、工作思路、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价。


  1.面试分为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是否有第三轮面试,视候选人面试情况而定;


  2.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初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5、进入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


  3.面试后出现个人放弃录用的,将按照分数排名进行递补。


  (四)录用程序


  拟录用人员需经背景调查、体检及辽宁省供销社党组民主决策等相关程序。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将综合考虑协商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4.应聘人员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5.辽宁省供销社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88329193(工作日8:30-17:30)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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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辽宁省供销社社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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