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企业简介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资产”)成立于2017年7月,是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一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为目标,处置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化解区域债务风险,助推国企改革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步形成粮食保障、商业零售、民生保障、供应链、金融服务五大业务板块,旗下现有全资、控股二级企业13家、参股企业7家,形成了“平台+实体”的产业布局。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市场化选聘集团总经理1名,负责高质量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发掘市场机会,充分发挥集团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职能;主持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推进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参与企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集团管理体系;牵头落实集团各项重大项目,实现集团年度经营目标与管理目标。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三)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五)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管理与外联工作。熟悉法律常识,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危机公关处理能力及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四、任职资格条件
(一)具有累计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经历;
(二)具备大中型企业正职或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副职经历;熟悉金融类或投资类企业管理运作,具有一定的项目资源、金融行业资源,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三)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
(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五)具备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六)精通行业相关的财务、法律等知识,掌握企业管理相关流程、国内外金融政策,参与并主导过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上市等工作,能够独立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判断和把握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完成公司顶层设计;
(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与市场意识,具备战略洞察能力与判断决策能力、组织协调与市场开拓能力,具备项目挖掘能力,具备风险防控与风险识别能力、抗压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八)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五、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三)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六)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六、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盛京资产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日24时。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申请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将《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jzc2024zhaopin@163.com,报名申请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选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人选提名—讨论决定与公示—聘任与管理。
(三)薪酬与管理
总经理执行年薪制的薪酬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薪酬待聘(任)期考核通过后兑现。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签订聘任合同、劳动合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坚持“业绩与薪酬双对标”,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及时解聘或不再续聘。
七、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最终解释权归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4-28200666-8031、010-88006655、18810019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28200666-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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