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本溪市枫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都文旅集团)为了满足所属子公司(不含本溪水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职工队伍结构,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提供可持续的人力保障,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用工管理及员工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枫都文旅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专业为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
3.参考人社厅函〔2023〕80号文件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借鉴省内城市经验做法,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985、211高校毕业生,以及硕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和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史,无残疾,无精神病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6.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身份、学历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3.以上资料需要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fdwljt8888@163.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到2024年11月8日。
(二)初审
枫都文旅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对报名人员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学历,专业,年龄等基础条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条件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证书,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自行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带有在线验证二维码的认证报告),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报告;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扫描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采用有针对性的试题,考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面试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业内专家等成立面试小组,由面试小组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向公司推荐拟聘人选。
(六)考察人选
对拟聘人员进行复审及考察,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对考生进行二次面试。
(七)体检
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八)公示
由枫都文旅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研究审定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四、录用与薪酬待遇
1.公司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
2.试用期间工资待遇3500元,为基本工资+五险。
3.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者按所在岗位对应薪级定薪。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五险+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对考生的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24-42179577(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t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