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充实基层动物防疫力量,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相关专业人员18名,具体如下:
一、招募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养,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工作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2、结合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畜牧兽医工作2年(含)以上的人员;三是高中以上学历,在基层从事畜牧兽医工作5年(含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乡村兽医。畜牧兽医专业和有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招募范围内。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男23周岁-50周岁,女23周岁-45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工作职责
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一是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镇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四是为市、乡镇农业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募方式及报名
1、本次招募采取社会公开方式,在东港市官网及其他渠道公开发布招募信息。
2、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以往从事畜牧兽医工作证明(需相关单位盖章确认)、无犯罪记录、健康证明、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一张1寸蓝底证件照片。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4日,具体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东港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动物卫生监督室。联系电话:0415-7147356手机:13358783150
四、聘用资格审查
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五、公示与聘用
1、经资格审查、面试,确定的招募人员在东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2、工作地点:乡镇、街道。
3、服务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考核,工作地点要服从农业农村局统一调度。乡镇、街道负责动物防疫专员的管理和使用,并签订劳务服务协议。
4、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3万元。
5、任期:一年(农业农村局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停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募,在社会公开,择优录用。在招募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任用资格。
七、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属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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