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一、企业简介
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沈阳市唯一市属国有文化企业。下属沈阳出版社、沈阳市新华书店、沈阳玖伍苑文化有限公司(玖伍文化城)、沈阳市机要印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图书出版、发行、印刷、档案数字化、大型文化商场运营、教育培训等。现有在职职工597人。公司先后获得“辽宁省十强文化企业”“辽宁省数字出版转型升级示范单位”“沈阳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称号。
沈阳玖伍苑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现有在职职工242人。公司运营的玖伍文化城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是以“文商旅”为挈领的全方位文化生活的商业综合体。运营7年来,多次承办沈阳全民读书季活动,年均举办文化惠民活动千余场,屡获全国超级书店、全国书业榜样阅读空间、辽宁省青年文明号、辽宁省最美书店、辽宁省最美阅读空间等殊荣。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
数字化战略部 |
主任 |
1 |
审计部 |
主任 |
1 |
|
沈阳玖伍苑文化有限公司 |
经理层 |
总经理 |
1 |
综合办 |
经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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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运营中心 |
经理 |
1 |
|
招商运营中心 |
副经理 |
1 |
|
营销策划宣传中心 |
经理 |
1 |
|
营销策划宣传中心 |
副经理 |
1 |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出版发行集团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7)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https://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4/cz/cyjwy1/index.htm,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企业微信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形式连同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回传至指定邮箱:sycbfxjt2024@163.com,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战略部主任岗+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且外部人数不少于内部人数。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手机,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估选定拟录用人员。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经用人企业党委会、董事会酝酿一致后确定考察人选。党委会会同董事会通过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综合分析评价确定拟任人选。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企业微信号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职业经理人由用人企业董事会与拟聘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聘任结果报送集团备案。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4.招聘组咨询电话:024-31871201(企业);024-22813876(第三方)(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3187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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