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城东区城市管理局用人实际,为及时补充工作人员,满足用工需求,现决定面向退役士兵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名。并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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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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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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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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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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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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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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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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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仅限退役士兵,男性。
2.
中共党员。
3.户籍不限、专业不限,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需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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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适应经常出差、值班备勤、应急处突等特殊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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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
5.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沟通能力。
6.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文身、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