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宁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均可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
3.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岗位所需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
计划招聘公卫医师岗位2人、医学检验技师岗位2人,共计4人(详见附件),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需按照招聘公告中岗位条件到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5天,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乐康街8号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四楼404室
3.联系电话:0971-3898867宋老师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三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并在现场签订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1.形式:现场闭卷考试
2.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四)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比3的比例确定,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西宁市疾控中心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有意隐瞒影响聘用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政审):进入政审环节人员,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在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最少1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由中心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工资待遇
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西宁市疾控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考试成绩有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若考生在考试、体检、政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完成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出现空岗时,严格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上条处理。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四)现场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保留岗位。
(五)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违纪违规等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宁市疾控中心所有。
附件:
西宁市疾控中心
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