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公安工作基础,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现将大柴旦行委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
大柴旦行委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部门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所需资格条件 |
政工监督室 |
1 |
不限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政工监督室 |
1 |
女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指挥中心 |
1 |
男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看守所 |
2 |
男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交警大队 |
2 |
男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鱼卡检查站 |
2 |
男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十八周岁(2006年9月9日以前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2.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大柴旦行委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
3.网上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发至邮箱(1785421547@qq.com),报名表已附公告最后。
4.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和权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分值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小于1:3比例的,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年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8日—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二)递补。在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三)补聘。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经体检、政治考察后按程序从补聘人员库中补聘。
(四)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
(五)学历。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六)聘用待遇。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由大柴旦行委公安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辅警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授警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警务辅助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考试合格后,正常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正常享有冬季取暖费和值班费。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中,将全过程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均安排在大柴旦镇进行,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试各项准备。
(六)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岗位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本次招录政策由大柴旦行委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联系人电话:谢警官19997293769
花警官1361977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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