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伊犁州奎屯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5名,现公告如下:
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简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始建于1949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徐州医科大学奎屯临床学院,徐州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新疆第二医学院教学医院,同时也是国家级胸痛中心、房颤中心、三级卒中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心源性卒中防治基地、特高发疾病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新疆心血管病研究所奎屯分所、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新疆包虫病定点治疗单位、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参比实验室单位,自治区住院医师、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伊犁州烧伤创疡治疗基地,荣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心电学专业委员会“先进单位”、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医院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10万㎡。编制床位800张,在岗职工96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57人,高级职称182人,中级职称239人,初级职称436人。设有43个临床医技科室,医院骨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是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儿科、神经内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是伊犁州临床重点专科,随着国家级胸痛中心、房颤中心、卒中中心的成功创建以及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眩晕中心、消化内镜中心、脊柱创伤中心的认证,医院整合建立消化中心、骨科中心、神经疾病中心、口腔医学中心,组建儿科、消化科、急诊科等学科MDT团队,逐步培育优势专科,逐步形成多学科一体化、覆盖“奎-独-乌”区域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服务体系。
医院配置有西门子1.5T磁共振2台、80排螺旋CT1台,64排螺旋CT1台,32排螺旋CT1台,DSA数字减影成像系统2台,数字胃肠机1台,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仪5台,4K荧光腹腔镜1台,电子胃镜、电子肠镜及其它大中型诊疗设备200余台件,为临床提供科学、先进的诊断和治疗支持。
医院服务范围辐射伊犁州直、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各县市及兵团第七师、第九师各团场。伊犁州精神卫生诊疗中心、伊犁州脊柱创伤中心、伊犁州奎屯急救中心及奎屯市人民医院、奎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奎屯市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奎屯市传染病医院均内设在我院,同时为奎屯市医共体总院,直管开干齐乡分院、火车站分院、乌鲁木齐西路分院、乌鲁木齐东路分院、北京路分院、团结街分院。
医院始终秉承“严谨、求精、勤奋、奉献”的院训,用“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技术”竭诚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保障。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伊犁州奎屯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临床医学类专业还需要提供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报考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专业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入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截止报名。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入口为中国新疆人才网。报名时需将附件2《伊犁州奎屯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籍相关证明(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相关材料整合为单个PDF或Word文档通过系统上传。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主要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2.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核
1.一般采用笔试+试工+面试形式,临床医学类只采取试工及面试;
2.笔试:
考核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试类别为医疗卫生类,含3个子类,分为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和药剂类。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伊犁州奎屯医院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并及时发布。
3.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其间不计薪)。
4.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
临床医学类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试工成绩×60%+面试成绩×40%。非临床医学类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30%+试工成绩×40%+面试成绩×30%。报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我院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
1.伊犁州奎屯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政审合格人员需到组织人事科领取《伊犁州奎屯医院招聘政审表》到所在社区、派出所签字盖章。
(六)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将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伊犁州奎屯医院公示栏及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聘用后医院将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1.根据《伊犁州奎屯医院引进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人才、高学历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严格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确保人才能够在医院获得良好的职业发展和生活保障。
2.薪酬福利保障。经录用的人员,工资调整、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严格参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综合福利体系。员工可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各类法定休假,如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同时,医院提供丰富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节日福利、健康体检等。此外,医院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员工无后顾之忧。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伊犁州奎屯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ylzktyy)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参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监督电话:0992-328684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相关事项通知群:报考的所有考生加入微信报名群,群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奎屯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36992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