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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8 10:30-2026/10/14 18:30
缴费时间
2026/10/14 23:00截止
准考证打印
2026/10/18 -2026/10/25
笔试时间
2026/10/25 10:00-2026/10/25 12:00

根据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县(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置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相关产品注册检验、进口检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生物制品批签发,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方法的制修订以及技术复核,相关产品的实验研究等工作。

(二)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位于乌鲁木齐市,是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区上市后药物警戒相关技术工作,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等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分析等工作;承担全区药品监管数据采集、治理和分析等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测、分析、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其中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3名,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招聘2名。具体岗位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药品监管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7.往届和应届生均可报名,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延期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的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生,或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上述学历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

5.在公务员招考、各类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原件)、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xinjiang.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rsks.com.cn)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10:30-10月14日18:30(北京时间),缴费截至时间为10月14日23:00。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完整有效期内的二维码);④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重复报考取消考试资格。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且确需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北京时间:10:00-12:00(2个小时),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分值100分。

3.考点设置:笔试考场仅设置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入闱规则:分岗位按笔试合计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的,一并入闱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五)资格审查(现场核验原件)

1.审查对象:入闱面试人员。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排列):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各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须带有完整有效期内的二维码);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⑤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3.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审查不予通过;无故缺席或证件不齐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审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前3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组织实施。

2.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业履历、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排查是否存在本公告列明的不得报考情形。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招聘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


五、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22〕43号)有关规定执行,依法依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请持续关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新疆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后续相关事宜将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本公告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及监督电话

1.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0991-4335029

2.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0991-4336381

3.纪检监督电话:0991-433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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