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工会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集体协商指导员1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10 10:30-2025/10/11 19:30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新工发〔2023〕52号)《喀什地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喀工发〔2025〕4号),根据喀什地区县(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集体协商指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集体协商指导员是聘用岗位人员,不占正式编制,属工会核定编制外,由地区工会通过公开招聘,面向基层、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是工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0月10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三级乙等及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
1.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
2.在喀什地区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以及驻喀部队退役军人优先招聘;
3.困难家庭人员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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