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八团综治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网格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
2.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者等;
3.师市本地户籍。如属非师市本地户籍人员,在被录用试用期满前须将户籍迁入师市;
4.具备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等基本素质能力,能掌握并使用办公软件。少数民族同志必须具有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非退休人员、非双重劳动关系身份的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查清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期限未满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连队实行职工、土地、民兵“三位一体”管理体制的职工,与团镇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分流人员;
8.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1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咨询电话:19318472081、18129079494。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八团北京路社区(钟楼)。
5.报名所需资料:两寸证件照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侧重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文字理解与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将在指定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比例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将按照人员整体素质表现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查,个人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通过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招聘网格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资待遇
参照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
六、政策解读
本招聘公告及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八团综治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9318472081、18129079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