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6人1个岗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阿地人社发〔2024〕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公益性(公益类)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工作的提示函》等相关规定,按照阿克苏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流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现将2026年阿瓦提县第1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表。
二、招聘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一)大龄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
(二)低保人员: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三)残疾人员: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
(四)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五)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
(六)退役军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退役军人;
(七)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对南疆地区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时间可适当放宽,但至少连续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人员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
对安置在城镇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用人单位要为安置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安置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要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7日
2.报名程序:阿瓦提县符合条件人员,首先到村(社区)进行报名登记,经(村)社区初核报乡(镇)复核,乡(镇)复核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