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招聘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的公告-新疆-高校-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事业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招聘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的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招聘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4人2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24 18:00

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相关要求,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决定招聘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44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的前身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4年7月,新疆医学院开工建设,在党中央关怀下,中央卫生部先后从北京、上海、山东、江苏、辽宁等15个省市抽调上百名教学、医疗、管理干部支援建设。1956年10月,新疆医学院开始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建新疆医科大学的意见》,学校正式成为部委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2个主校区,下设18个院(部),有9所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7所非隶属临床医学院。另有18所教学医院,95所实习医院,45所专业实习基地。

学校专任教师1703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1523人,占比89.43%;高级职称924人,占比54.26%。博士生导师515人,硕士生导师1575人。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9人、教学能手18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人,“全国劳动模范”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

学校所辖9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建立了全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30余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格鲁吉亚、法国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60所大学、医疗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岗位职责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福利待遇

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依法依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基本工作保障。若担任班主任工作,按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发;学校免费提供学生公寓住宿,并按教职工餐补标准享受补助;各用人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基本条件。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14日(含)后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公告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www.xjmu.edu.cn)同步发布,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符合应聘条件,有志于从事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的应聘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并以“报考单位名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姓名”重命名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4日18:00。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新疆医科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岗位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附件2)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4.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6.《新疆医科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助理岗位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格式)(附件3)

7.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2)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6、7)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招聘流程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聘用,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

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3.考察

新疆医科大学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或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

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医科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5.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含试用期)。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基本工作保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1。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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