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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兵团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度兵团中心血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9 10:00-2026/7/18 16:00

为加强血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10号)等政策规定,兵团中心血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中心血站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1名,涉及1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进行计算;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6年度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xjbt.gov.cn/)及兵团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10:00至7月1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9日11:00至7月18日18:00。

(二)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此次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递补、考察、资格复审、拟聘人员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2026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并如实填写《2026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兵团中心血站指定邮箱(btzxxz@126.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2026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由兵团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重点测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思维理解水平、应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业务能力等。面试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面试报名成功人数大于等于1:20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不足10人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兵团中心血站统一组织。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兵团中心血站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前,若因考生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计划出现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仅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兵团中心血站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卫生健康委官网、兵团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兵团中心血站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兵团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0991-2890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兵团卫生健康委官网、兵团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误解,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991-264495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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