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第十师北屯市消防员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7人,其中灭火救援岗位7人,工作地点位于北屯市春江西街消防救援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报考人员要求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退役军人或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需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各类文体特长及B2以上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围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7.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受过开除处分或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且该行为性质与履行消防员职责要求严重不符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