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2人4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和田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和田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分布在3个校区,其中昆仑路校区有9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南校区有3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北校区有5个二级学院,计划到2028年建成21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人工智能、中药学、应用心理学、地理科学、化工工程与工艺13个本科专业。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维医学、护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等32个专科专业。
根据实际,学校确定了统筹实施“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力争5年内全部专业实现本科招生,努力办成涵盖教育学、医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特色鲜明、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性、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博士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硕士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18日(含)后出生;硕士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8日(含)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