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执行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应服从分配。
1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招聘岗位人员为合同制。
岗位1:拟招聘人数2人,限男性,汉族,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具有C1及以上的驾驶证;
岗位2:拟招聘人数2人,限男性,不限族别,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学历以上,具有C1及以上的驾驶证。
2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司法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司法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其他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尚未注销或转让仍在经营的,有未了债务纠纷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录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9: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聘用。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电话通知,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将根据人员整体素质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查,个人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