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1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始建于1981年,前身是新疆劳改工作干部学校,2023年3月15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担负着为全区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领域培养人才、培训司法行政行业从业人员的任务,是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在45年的办学过程中,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8年,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为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专业性应用型人才。
学院占地总面积17.59万平方米(约264亩),校舍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00多万元;遴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个,校内实训室16间,馆藏图书24万册,现有教职工236人。学院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制3年,开设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警务、法律事务、社区矫正5个高职专业,其中,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警务3个专业为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和社区矫正为普通专业。
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得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奖17项,荣获“全国模范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0余项,在各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承担自治区级科研项目60余项,为自治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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