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7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次)-江苏-国企-国央企正式-2026-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7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7年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招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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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8 -2026/10/16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注册资本500亿元,主要承担全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主渠道”、高速路网运营管理“主平台”、培育发展交通新质生产力“主阵地”三大核心功能,现管理全省联网高速公路5560公里,分别占股省铁路集团95%、省港口集团29%、东部机场集团27%。江苏交控始终坚持“投资于人”,连续多年保持高增长的研发投入,构建覆盖人才全生命周期的培养体系,包括“青苗—优苗—青干”计划、重大工程项目锻炼计划、管培生计划等。统筹提供区域补贴、住房补贴、赛马奖励、人才公寓、补充医疗、就医绿通等多项关爱支持,以“有温度、有精度、有力度”的服务,为人才打造江苏交控“暖心巢”。 “十五五”期间,江苏交控将聚焦构建“3+3+X”的产业体系,以交通基础设施、产业金融、交通产业三大核心主导产业为基本盘,以智慧物流、低空经济、智能装备三大新兴支柱产业为增长极,前瞻布局具身智能、氢能和新型储能、交通空天信息等未来培育产业方向,同步推进产业孵化、数智运营、绿色低碳、智慧物流、商贸服务、低空经济六大平台赋能增效,为各类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结合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现公开发布江苏交控2027年人才招聘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记录。

2.招聘对象为2027年应届高校硕士研究生。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入职体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为基本标准,报考人员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身体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认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过学校或原单位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3)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详见各岗位资格条件。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江苏交控2027年人才招聘第一批次岗位主要涵盖: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岗位详细信息请在招聘报名页面查看。

本次招聘岗位仅适用于江苏交控开展的第一批招聘,其他岗位招聘以及未通知面试人员,可关注“江苏交通控股党建”公众号,参加江苏交控后续批次招聘。

四、工作地点

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南京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具体工作地点详见岗位信息。

五、招聘流程

江苏交控2027年人才招聘第一批次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背调、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chc.cn)及“江苏交通控股党建”公众号公开发布。

2.网上报名

自即日起,应聘人员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人才中心——点击相应岗位报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6日。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报名人员应上传本人硕士在读期间的各科学业成绩、院系及专业排名附件证明。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报名单位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背景调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部分岗位还将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人选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四)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背景调查结果等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

在体检、公示、签订协议环节,因候选人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用人单位可以取消该岗位,也可以递补录用,如递补录用可从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不予录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2.受过学校或原单位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本次招聘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

4.在招聘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5.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等)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6.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江苏交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2.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各招聘环节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醒。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招聘期间其他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网站。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应聘人员情况,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公告。

4.岗位招聘条件所涉及的相关年龄、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

5.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或违反有关招聘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招聘入职的,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交控党委组织部及所属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7.咨询具体岗位信息请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招聘政策可拨打电话025-5286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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