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新林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个岗位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96年10月13日—2008年10月13日),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消防专业优先);
(七)工作积极,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适应野外长期工作;
(八)国语水平良好,具备工作职能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
(二)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三)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2026年10月18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平台报名,具体操作参考详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报名截止后开展资格审查。
2.报名要求:报名时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表。
3.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在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办公室(精河县城镇文化南路7号和平小区西区14号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阶段请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银行征信报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提供全部资格审查附件的均能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包含3000米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自备运动装备,由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至运动场地。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前4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需着装得体、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加试由招录单位决定)。
(六)公示
体能测试、面试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管护合同并缴纳社保,合同一年一签。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900元,试用合格后,正式工资为基本工资3410元/月+年绩效按17500元标准发放+取暖费1274元;缴纳五险一金,包食宿。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信息发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发布。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招聘公告由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付小龙
联系电话:15628253014、15214898851
附件1:2026年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附件2:甘家湖保护区精河分局生态护林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